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联络接待、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所属单位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本区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统筹协调舆情管理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与管理,归口管理文化安全工作。
(三)公共服务科。贯彻落实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文化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本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及老年旅游工作。拟订本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体现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贯彻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负责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研究、创新民间艺术种类,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本区专业剧场业务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负责管理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和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体系和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体系,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便利化。
(四)文物管理科。拟订本区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区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指导、协调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推动本区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负责区内文物的巡视检查与普查工作。指导文物管理所和基层文物监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统筹本区文化和旅游的规划、计划编制、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拟订本区文化、文物和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拟订本区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奖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文化和旅游开发工作,培育文化和旅游产品。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工作。开展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六)行业管理科。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负责受理区域内旅游投诉并协调处理。负责住宿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本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文化和旅游监管方面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消费促进科。负责策划、组织本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本区旅游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推介。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完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负责本局开办的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及相关专题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培育新型品牌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策划组织特色旅游和文化活动。
(八)安全管理科。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文化旅游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