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安塞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工作部门,行政性质,科级建制。既是全县公安工作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一线实战单位。共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8个执法勤务机构,10个派出所,1个监管场所。综合管理机构只设一级机构,执法勤务机构下设专业中队。
(一)综合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政工监督室(加挂安塞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公安局党委和市公安局政治部、督察支队负责。在局党委领导下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对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贯彻落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受理党员民警不服党纪政纪警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警务督察权限内的群众投诉,主要包括群众对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检查、审理(处理)党员民警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案件。
2、法制室。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安法制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指导、监督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名,设主任(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科技管理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主任(正科)1名,副主任(副科)1名。内设指挥调度室、网监中队2个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各设领导职数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安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接、处警等警务工作的指挥与协调,以及机要、通信等工作。参与研究拟定信息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协助上级公安网监部门依法查处涉网犯罪案件。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对县辖区内的境外人员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边境管理的案(事)件进行查处。
3·刑事侦查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技术中队、城区中队、农村中队3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领导职数1名,中队长(副科)各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开展痕迹检验、人像模拟、法医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对案件的侦查、破获提供法律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动态和资料信息,提出打击刑事犯罪的对策,组织实施对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通报,统计和追捕工作。
4· 交通管理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2名。内设指挥中心、综合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化子坪中队、建华中队、招安中队、砖窑湾中队、县乡道路巡查中队和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共10个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指挥中心设主任(副科)1名,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设所长(副科)1名,其余8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10个机构各设教导员(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保障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执行道路治安巡逻任务,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对各类交通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户政管理中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特巡警中队3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6、禁毒大队(加挂安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内设城区中队、农村中队2个中队,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中队各设中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和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侦查处理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和有关措施;负责全县社区戒毒及康复工作,对吸毒人员进行教育、康复、管理;承担县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及其对策,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加强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8、石油管护大队(加挂安塞县公安局驻杏子川采油厂治安办牌子)。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打击盗贩原油犯罪、打击各类破坏油气田设施犯罪,负责渉油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维护全县油区生产秩序。
(三)派出所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全县共设10个派出所,分别是真武洞派出所、化子坪派出所、建华派出所、坪桥派出所、王家湾派出所、沿河湾派出所、招安派出所、王窑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砖窑湾派出所。真武洞派出所为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所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所长(副科)2名。其余9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每所领导职数2名,各设所长、教导员(副科)1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依权限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接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治安服务。
(四)监管场所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安塞县看守所、安塞县行政拘留所(加挂公安局监管大队牌子),三块牌子一个机构。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4名,设所长、教导员(正科)各1名,副所长(副科)2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进行严密警戒看管,深挖余罪;承担罪犯的交付、押解任务和对判处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