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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直属单位

一、安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承担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二、安顺市地下管线管理中心

承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承担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的征集、建档、管理工作;承担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的建设、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工作;受委托承担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安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担西秀区(含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宫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等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对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顺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承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资源的调查、评估及保护的技术性服务工作,以及土地权属定界测量、征地测量的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初审;承担基本农田的划定、修定、农用地分定级和评价技术性服务工作,指导县(区)土地、矿产、测绘规划和编制和初审工作;承担中小型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和审查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现势分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政策研究、可行性论证及矿山督察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矿产资源、矿业权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矿产储量平衡表的修编及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技术性服务工作;承担土地、矿产技术业务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五、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

代理土地征用、划拨的前期开发和技术服务;负责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方面的服务;代理土地登记业务;从事土地价格评估、土地测量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治工作;提供土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土地基础信息、土地管理信息、土地利用信息和土地市场信息等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顺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中长期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代市人民政府管理储备土地;筹措、管理、使用土地储备金;承担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受委托承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技术服务工作;代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变更登记、土地交易的地价评估和地籍测量等有关事务;土地储备信息及土地、矿产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土地、矿产、测绘等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七、安顺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构建地理空间框架平台,为全市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承担数字安顺地理空间构架建设,实现各种专题信息的加载及部门信息化的开展;承担国土资源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国土资源、地质矿产、测绘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和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估、规划和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应急指挥及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安顺市规划设计院(安顺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完成计划内安排的各项规划设计任务,拟定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市区内详规和城镇总规;协助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规划等;指导县(区)城镇规划的编制,负责城镇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分析有关规划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方案、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开展对外咨询服务。

承担安顺市城乡规划建设成就和规划远景的展示、查询及咨询服务;承担展馆布展和展示内容的更新;承担展馆日常运行和维护;承担展馆接待、讲解服务等工作;承担开展关于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观摩和研究等活动;为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沟通搭建桥梁,为国内外专家、城市投资、建设者以及市民了解、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服务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安顺市规划测绘院

为辖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测绘服务;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任务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工程的定放线测量、竣工测量,市政工程及地下管网探测等测量工作;承担辖区内基础测绘资料的修测、整理及其它测绘技术服务;负责规划测绘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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