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区司法局。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及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区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区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区司法局。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