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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监办检查、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印信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劳资、国有资产和党建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和妇联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负责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及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监督跨区域重大执法案件及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考核监督科)。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设计导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协调、督导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评价体系;负责智慧城市运行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白城市生态新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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