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银市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组(监察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三)民间组织管理科(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
按照管辖权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指导和监督各地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优抚安置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承办有关人员伤残评定和烈士评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的落实;承办优待抚恤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承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五)救灾救济科
负责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报告灾情;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 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防灾减灾规划,开展防灾减灾合作与交流。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牵头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七)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八)规划财务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办民政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
(九)社会事务科
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承担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管理机构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