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白银市城市低保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其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8年全面实施以来,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努力,形成了规章制度完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档案资料规范、动态管理到位、监督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保障人数从1998年的4919人增加到2008年的68271人,保障资金从208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平均保障标准从90元/人·月提高到156元/人·月,月人均补差从29元提高到95元,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⑴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
⑵《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政办发〔2001〕133号);
⑶《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甘民发〔2006〕91号);
⑷《白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市政发〔2004〕31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