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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营商环境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督查、公文审核、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主要职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三)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主要职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四)电子数据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

(五)财政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管理和“同级审”报告起草工作。

(六)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等职责。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等职责。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本级投资、以市本级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十)金融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企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十二)涉外审计科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

(十三)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办本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承办局机关党风廉政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派出审计一室

主要职责: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有关审计和审计调查事项。

(十六)派出审计二室

主要职责: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有关审计和审计调查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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