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9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二)将市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事业单位。
(四)将市监察局承担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五)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文件审核、对外联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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