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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

直属单位

一、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包机编办发〔2018〕125号)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采用计算机网络、卫星宽带等多媒体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自主及合作办学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教育方式,开展对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校长及教师等的培训,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各种非学历教育。

二、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包机编发〔2014〕28号)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包头、面向全区,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承担地方经济相关行业在职职工培训。

三、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包机编发〔2014〕28号)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包头、面向全区,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承担地方经济相关行业在职职工培训。

四、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包机编发〔2014〕28号)

  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包头、面向全区,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承担地方经济相关行业在职职工培训。

五、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包机编发〔2014〕28号)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包头、面向全区,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承担地方经济相关行业在职职工培训。

六、包头职业教育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包机编发〔2021〕46号)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支持保障包头职教园区建设发展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职教园区内各类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公共资产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为职教园区内师生提供就餐、住宿、公交、通讯、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

(三)配合九原区人民政府保障园区安全稳定,做好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信访维稳等保障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职业赛事等组织工作,会同院校开展国际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参与园区重大事项决策、建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院引所、研究园区整体发展等工作。

(六)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包机编发〔2021〕47号)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职能。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相关考试的招生及命题、评价等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包头市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全市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升学考试和多种教育类社会考试的考务、招生录取等组织实施工作。

  (三)参与开展相关考试命题、阅卷、科研和分析评价等工作,参与各类教育考试相关科目的考试说明的制定工作。

  (四)承担教育考试领域诚信教育的相关工作,处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负责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信息化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推动标准化考点建设。

  (六)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相关工作。

  (七)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包头市第一中学(包机编发〔1997〕28号)

  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和接班人。面向全体学生,一方面使学生受到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良好素质与能力教育,另一方面给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九、包头市第九中学(包机编发〔1997〕28号)

  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劳动者和接班人。面向全体学生,一方面使学生受到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良好素质与能力的教育,另一方面给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十、包头市蒙古族中学(包机编发〔1997〕28号)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蒙古族学生素质,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为包头、内蒙和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一、包头市回民中学(包机编发〔1997〕28号)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回族学生的素质,为包头、内蒙古西部地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十二、包头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学校开展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法等主题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开展考试和命题研究,负责全市学业质量监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服务教师专业成长,开展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及教学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

(三)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指导学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四)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开展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基础性意见建议。

(五)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承担课题中期验收和结题评审等工作,负责教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

(六)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承担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教学工作。

(二)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通用技术课程教学工作。

(三)承担学生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活动等工作。

(四)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四、包头市电化教育馆(挂包头市教育技术中心牌子)(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负责研究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技术发展方向,参与拟订包头市相关建设规划及标准,协助指导各类功能教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二)承担包头市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课题研究和应用推广,开展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应用效益评价、应用培训服务、推广教学应用。

(三)承担包头市信息技术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及师生创新活动,协助开展信息技术和实验课程教学评价、实践考试。

(四)负责包头市多媒体电子音像教材和数字教学资源等的制作及教学应用工作。

(五)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育装备队伍建设,负责开展相关培训。

(六)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五、包头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理论研究,协助局机关拟订包头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二)协助局机关开展全市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具体工作。

(三)协助局机关开展全市学前至普通高中(含中职)教育评估监测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六、包头市教育事业发展保障中心(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承担各级各类学生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等相关资助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分析全市资助工作信息。

(二)承担开展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宣传、法律咨询和信访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负责对享受资助学生信息核查、汇总、统计,承担全市各资助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

(四)负责指导包头市中小学校食堂、公寓、校服等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

(五)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七、包头市少年宫(包机编办发〔2021〕20号)

(一)负责面向全市少年儿童开展德、智、体、美、劳等校外教学服务工作。

(二)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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