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巴中司法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巴中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巴中市司法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狱工作科、信访和群众工作科)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调研、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巴中监狱有关管理事务;承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事件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绩效管理、综合治理、外事、接待、统计等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受理信访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和突发性群访事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法律证明文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对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组织有关法律、政策等调研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监督全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外来企业投资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承担市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巴中市境内从事律师职业核准;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巴中市境内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核准;承担司法行政审批事项。

(三)法制宣传科(巴中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普法和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律师公证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变更、注销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和公证员执业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对违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监管、指导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工作。

(五)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司法鉴定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科)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审核、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

(七)计财装备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拟订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通讯和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警务督察科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和协助监督检查监狱系统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对司法行政系统使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进行督察。

(九)政治部(警务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调整意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