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称号
2019年8月13日,丰台区入选全国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2019年11月,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
2020年10月20日,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2020年11月,入选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1年1月,入选中央文明办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
2021年12月,入选拟授牌命名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名单公示。
2022年4月,北京市丰台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北京市丰台区团教工委荣获“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022年11月18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5年4月,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