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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玉林市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公路、水路行业发展,优化全市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辆检测站、水路客货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营运船舶及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物流有关政策和标准。

(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本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监督;负责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 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和全市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市县乡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道路运政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通讯、导航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县乡公路网安全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 依法负责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

(十一) 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市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 职能调整

1·将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除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十四) 职能转变

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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