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毕节民政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毕节市民政局下属单位

毕节市民政局

下属单位

(一)毕节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民政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提供服务保障;为儿童权益保护、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毕节市民政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市社会福利院

主要职责:负责市内城市社会“三无”对象的收养及管理  负责家庭无力照管老人的代养  承担相关社会公益性福利事业服务。

(三)市儿童福利院

主要职责:1.负责入院供养儿童材料审查、接收安置、档案管理以及户口迁移或申报、医保申报等工作;配合做好国内外送养、家庭寄养等有关服务工作。2.按照《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做好弃婴(儿)、孤儿、代养儿童的养育工作。3.做好弃婴(儿)、孤儿、代养儿童的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等服务工作。4.做好弃婴(儿)、孤儿、代养儿童的基础医疗保健及“明天计划”工作。5.根据残疾儿童具体情况开展康复训练;联合特教、医务、社工等各类资源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6.做好弃婴(儿)、孤儿、代养儿童的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应急事项处理等工作。

(四)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主要职责: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对全市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低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无偿救助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场所;承担毕节市民政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负责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承担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毕节市民政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毕节市康养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健康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协助开展健康养老产业项目招商推介服务工作;承担推进医养、旅养、疗养等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健康养老与科普、研学、农旅等科教农产业示范工作;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2.对即开型福利彩票的物流进行追踪和日常管理;3.负责建设福利彩票销售网络,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维护全市福利彩票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各福利彩票投注站进行日常管理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维护维修和故障排除。

(八)老龄事业服务中心

因机构改革,待明确后及时更新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