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综合法规与内审指导科
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审计统计工作。 (三)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管理和“同级审”报告起草工作。
(四)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根据审计厅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
(五)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级政府管理的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企业与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财务收支。根据审计厅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七)审计整改监督科
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八)市经济责任审计局
组织实施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九)固定资产投资与电子数据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