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处理各个渠道的来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阅定和审批。
(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或办文、办会、办事需要,负责政府系列各办、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协调,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政府工作需要,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政务督办。负责办理和督促办理县人代会、政协会议案、提案、建议、批评、意见。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按时限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受县政府领导委托抓好目标管理中的各责任单位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和执行中的指导、协调、监控、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县级各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十一)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侨务外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