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
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2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3副〕。
设立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区分局,为市林业和草原局正科级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决策部署。负责临河区范围内的林业和草原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负责编制临河区造林绿化、草原建设和林木种苗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草原建设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荒漠、湿地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及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临河区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管理临河区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结构调整工作,拟订林草沙产业和经济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临河区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依法管理临河区范围内林地、林权和草原工作监督管理林地和草原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管理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负责森林草原防火、病虫鼠害防治、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普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临河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承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临河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