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市总工会机关设7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督查市总工会常委会部署的工作和市总工会常委会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情况综合、信息、统计、调研;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档案、督查、保密、收发、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会议、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总工会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与外单位的联系、协调及对口接待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宣部
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工会组织制度;研究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承担和指导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和新建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承担 “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乡镇工会建设;调查研究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体制等问题;协管区县(市)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和制订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指导基层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部
负责指导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厂务公开工作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研究和指导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指导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工作;研究和指导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指导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工作;研究和指导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指导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四)生产保护部
负责群众生产、职工安全卫生的群众性参与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制订我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和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生产和有关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班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本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承担省级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市级劳模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建全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参加市级新、改、扩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财务部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区、县(市)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并督促有关单位执行;编制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本级工会会计事务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工会系统财务、财产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需要市总工会补助经费项目的考察、审核,并提出补助经费的意见和建议。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制订工会经费审查的规章制度,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工会计拨经费和经费收缴、管理;负责市总工会经费预、决算的审查工作;监督本机关财务使用情况,负责对下级工会开展专项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七)女工部(加挂常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参与和指导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参与研究制订有关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调查研究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及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女职工工作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常德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简称市总工会技术协作办),正科级,由市总工会管理。负责对全市职工科技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重点是负责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维护职工技协会员和职工的合法技术权益;负责职工技协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广大职工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推广创造学,提高技术技能素质,开展技术比赛,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活动;负责组织职工技术成果的开发、鉴定、交流和推广应用;承担市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 常德市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总工会法律保障办),正科级,由市总工会管理。负责《工会法》的法律宣传,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工普法教育;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执行监督;参与涉及工会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研究指导工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和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参与制订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参与制订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障及物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职工生活状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查了解困难企业职工和受灾职工的生活状况,并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等活动;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