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机要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和局属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三)法制科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四)综合平衡统计科(经济研究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民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核算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资料,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提供和发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参与市委、市政府各项经济、社会考核评比、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各种统计调查和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三产业各项统计工作测算和考评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编辑发行局机关内部刊物《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五)工业交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邮电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和整理提供工业、交通、邮电统计数据;对各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交、邮电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负责新型工业化相关统计工作;开展对本专业方面的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
(六)贸易基建统计科
负责全市商业、餐饮、旅游、物资供销、外经外贸、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商业、外经外贸、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管理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工作。
(七)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能源统计标准;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对全市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负责全市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社会科技统计科
负责全市就业、劳动情况、社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环保、出版、档案、民政、司法、妇女、儿童、科技和就业等各项社会调查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工作;调查研究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指导全市社会、科技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农村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以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十)电子计算站
负责全市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计算站的组织、指导协调、年报和定期报表以及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对区县(市)计算机人员和市局专业人员的有关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县市两级数据远程通讯和局域网建设工作;负责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安全。
(十一)普查中心
负责全市第三产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及工作安排、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民完成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年报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省局,对区县(市)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省局普查中心进行的各种抽样调查及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月报表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