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测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拟订本区竞技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本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组织运动队业余训练管理和体育科研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发展本区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拟订本区赛事活动计划,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
(七)依权限负责本区体育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本区体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生产安全,依法对本区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