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市本级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市市政建设局负责教育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代建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参与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实施;教育单位房屋和教学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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