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解挂
1、申领人应妥善保管所持市民卡,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12333热线办理口头挂失,挂失时需提供
身份证号等验证信息。口头挂失15天内,须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未按规定办理挂失
手续造成的损失由申领人承担。
2、正式挂失为书面挂失,申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卡中心(综合办公点)或合作银行(工行)各网
点办理。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补发新卡手续。
3、挂失手续办妥,政府服务、金融支付功能挂失立即生效,小额支付功能由于技术原因需4天生效。生效前
产生的损失由申领人承担。
4、卡片口头挂失后,若找回挂失的卡片的,由申领人本人携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网点办理书面解除挂
失,社会保障功能即时解挂,电子钱包解挂需4日后方可使用。银行账户解挂需按银行规定办理。
5、书面挂失后可补办新卡,书面挂失不解挂。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