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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概况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工作成绩

我院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加大查办各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200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23件2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在狠抓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斗,我院于2004年8月完成了院址整体搬迁。检察工作基础设施有了新的飞跃,2004年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我院地处城步县儒林镇人民北路,占地15·6亩,新建检察综合大楼共七层,建筑面积4000余m2,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

人员编制

我院现有干警46人,其中院党组成员6人,副科级以上干警27人,党员36人,女同志12人,少数民族20人,本科学历25人,大专学历21人。下设14个内设机构。先后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市级双文明单位、县级“双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治县”、“建整扶贫”、“信访接待”等先进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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