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澄迈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等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县民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或审核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涉法、涉诉及执法考核等事务;其他需要法规岗参与的涉法事务;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负责局机关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行政费、各项民政事业费管理及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岗。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人事管理和财务工作。
(三)社会救助岗(澄迈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承担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指导基层做好低保调查、审核、公布、发放、复查、建档工作;负责审批、复查、统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岗。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制定社区建设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五)区划地名岗。承担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行政界线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县路标、村牌设置、安装和地名收集整理、编录工作。
(六)社会事务岗。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涉外婚姻工作。
(七)养老服务岗。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八)儿童福利岗。落实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岗。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