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阳人社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

人力资源科

贯彻落实上级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大众创业。牵头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贯彻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失业相关政策,负责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三支一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力 资源市场活动。协调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标准。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职业技能 鉴定工作。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统筹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称改革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权限内技术职称的确认、评审及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平台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突出贡献专家等选拔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局 “招才引智”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社会保障科(挂内部审计科牌子)

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拟订我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人才资金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 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 建活动。指导监督养老、工伤保险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和统一战线工作。

人事管理科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竞聘、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流动、 政策性安置、划转(过渡)等人员计划的核准工作。承办区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按权限负 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以及人员信息收集等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承担有关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及福利政策,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 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职)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相关待遇发放、工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综合调研、理论建设、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机要保密、财务监管、政策法规、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安全应急、值班、信访舆情、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建议提案办理、对口联系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负责受理和处理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组织实施多层次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人事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中心

负责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指导管理权限内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全区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业务;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企业单位开展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集、管理、运营和发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本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负责对各街道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费的汇集、存取及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负责所辖街道、社区的保险编号,建立个人帐户;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退保销户人员审查,核算养老金给付标准和拨付养老金。3、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业务;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集、管理、运营和发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受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和集体合同的审批;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及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发布;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及未成年工的备案;负责劳动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全区人才资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引进企业所需的国内外各类人才及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才市场的管理,组织召开各类人才交流招聘会;负责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单位人员、辞职辞退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办理人才派遣业务和人事代理单位的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转正定级;办理各类人才求职及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登记,进行人才信息储备和推荐;负责全区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审验和继续教育学分认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及其它相关考务工作。

区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一系列政策;具体承担就业管理、创业扶持、失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职能包括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相关扶持资金、补贴的发放和管理;随军家属生活补贴的发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及管理;劳服企业认定;失业人员的解聘、管理;失业保险金审核和拨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援助;对我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自谋职业及创业人员、劳动预备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培训,及其培训补贴和证书的发放及管理;对我区民办技能学校进行审核和管理;对培训学校的培训考试进行鉴定;外国人就业审核备案;高级技工、技师和本区生源技校生落户;全区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资源的管理;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外国专家证的审核及办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