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信访督查、重大会议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办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指导水利水产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水利水产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好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局的老干部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水利水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利水产行业的产业发展和财务、统计、审计工作;负责局管各类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水利水产行业的经济技术协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水利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协调旗县区和部门之间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水事纠纷案;指导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四)建设与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制定全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汛期防洪调度与指挥;组织具有控制线或跨旗县区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农牧水利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拟定全市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抗旱工作;组织拟定大中型灌区规划和建设管理;指导全市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和防氟改水工作;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牧区节水工作;负责全市小水电规划、建设和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