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负责编制科技规划,组织科技政策的实施,发布科技项目需求指南;负责科技调查研究、科技年鉴工作;负责科技项目评审、科技奖励、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交流、专家联络、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三)科技产业促进科
负责组织实施区科技产业发展计划,组织申报科技计划;负责科技产业重点项目立项;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本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的协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前置审批。
(四)社会发展科
负责组织实施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负责社会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上报项目的初审、申报及管理;负责科普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试点企业、专利实施资金、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