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设7个副科级的科(室)。
(一)办公室
拟定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就业服务政策调研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承办会议、文秘综合、机要档案、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人事工资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二)城镇社区就业服务科
拟定社区就业和劳服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劳服企业和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进行指导和政策服务。负责城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及市直单位申请新办劳服企业和社区业劳动组织的资格认定、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市属以上劳服企业的工资管理,工资总额使用审核;编制财务报表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劳服企业、就业型小企业、社区就业劳动组织、再就业基地的资格年检、资产清查和产权界定;统筹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布社区就业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组织开展职业介绍等多项具体服务工作:承办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益阳联络处的有关工作。
(三)农村就业服务科
1、组织实施农村就业规划、政策及就业制度改革方案并负责对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2、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与回乡创业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有序流动、回乡创业的服务工作;参与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
3、指导全市农村劳动力的劳务输出工作,开展跨市区的劳务协作和指导服务工作。
(四)培训服务科(市就业训练中心)
负责失业人员培训、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市就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就业培训工作情况,做好就业培训统计报表的审查、汇总和上报;负责全市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资质认定、指导和管理,检查督导各区县(市)就业训练中心建设和就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市本级创业指导中心建设,开展siyb培训,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成果展示和专家跟踪指导等服务。
(五)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科
负责城区内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拟定市本级各类企业单位年度失业保险费征缴方案以及参保单位人员增减方案;负责参保单位个人缴费记录事务;负责市直破产、置换企业的失业保险基金清欠、偿还、追缴工作。
(六)失业保险服务科
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失业保险业务的操作规程;拟定失业保险全申报、申领、发放和缴费记录管理的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政策;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的上解工作;负责市属及中央、省驻市城区参保单位失业职工申领、发放失业保险金经办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承担失业保险言息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以及全市基金统筹、调拨工作;编审就业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市就业服务机构的财务指导及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基数核定和内部审计;负责检查、稽核失业保险缴费单位履行登记、缴费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