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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审计局

内设机构

贵池区审计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机关收发、文印、文电处理、保密、行政后勤(小车管理)和档案等事务,管理机关经费,负责审计费用报账等事务;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宣传和信息等工作。

负责办理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各项活动贯彻和落实等工作。

负责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协助局纪检组督查审计决定的落实,办理与审计有关法律事项;负责统计工作。

(二)财金经贸审计科

负责编制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区地税税收征管情况、区国库办理区级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下级政府财政决算;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工作机构、区政协机关、区法院机关、区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资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综合审计科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定,组织对本区范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区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

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报告;负责对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局

组织实施镇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党政机关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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