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科技宣传、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科学普及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
(二)发展计划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和开展评估,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布局优化;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重大调研任务;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管理区级科技计划并负责经费预决算,组织制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开展创新型领军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组织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园培育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业大赛活动;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涉农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推动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载体、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指导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富民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工作,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培育和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拟订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承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励管理工作;拟订科技成果登记、评价、奖励、保密、推广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三)区域合作科。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区域科技合作,承担科技接轨上海和长三角科技合作相关工作;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国内产学研合作,负责与国内重点科教单位战略合作的对接和服务;负责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创新型乡镇建设,承担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能;指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关工作;负责研发型企业、科研技术装备和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社团、科技行业协会等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相关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承办外国人来我区工作许可行政审批、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奖励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