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农民工相关保障政策的落实。
(二)负责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负责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劳务对接,建立与农民工输入地的协调联动机制。
(四)负责营造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环境,开展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计划,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五)负责农民工各项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农民工创业就业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农民工信息数据库。
(六)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及农民工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仲裁调处机制,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保障农民工工资兑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统筹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负责为农民工提供交通出行、卫生健康、免疫接种、留守关爱、走访慰问等协调服务;保障农民工享受均等化就业服务和个性化关心关爱,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党团组织建设,培养建设农村基层骨干队伍,开展优秀农民工相关推荐评选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