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落实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推进德阳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对接落实国、省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开展新经济的研判分析与适法性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全市新经济领域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新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全市新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新经济课题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承担建立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承担科技统计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德阳区域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针对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市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相关园区业务指导。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五)农村科技科(科技宣传与普及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普及工作,协调科普基地认定,指导本级科普能力建设。
(六)社会发展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物技术和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七)人才服务与国际合作科(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德阳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负责依法行政,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八)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科技成果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安全与保密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九)新经济产业促进科。负责对接落实国家、省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实施新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新经济产业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全市新经济应用场景供给。负责新经济项目的统筹推进和监督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负责新经济企业统计、监测体系构建。负责新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新经济企业发展培育计划。
(十)新经济平台合作科。负责构建新经济服务体系,打造服务信息化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经济领域重大项目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新经济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对外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跨区域新经济经贸合作,牵头承办新经济重大交流活动。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负责新经济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十一)政工人事科。负责本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负责我市民办科研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