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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民政局

机构设置

德州市民政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信息、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优抚安置科

贯彻落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政策;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审核报批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协调和指导优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达安置计划,指导全市安置工作,负责市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费的调整和护理费的审批;指导军供站的管理工作。

(三)救灾和社会救助科(挂减灾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救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管理、分配上级相关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指导全市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制度。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福利企业的审核、审批和年检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促进发展慈善事业,组织和指导慈善捐赠和救助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建设。

(六)区划地名科(挂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际及临市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门(楼)牌的编制指导管理工作;承担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

负责指导全市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保护合法婚姻;承办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儿童收养登记工作;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及儿童权益;承办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事项;推进殡葬改革,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指导救助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管理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资金的预决算和管理;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双拥工作办公室为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民政局。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双拥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双拥工作规划;组织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宣传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部队完成军事任务;协调军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重大工程建设等任务;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政军民矛盾纠纷;协调和联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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