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政治处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考察和调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权限内机构编制和全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干部年度考核、轮岗、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评授、晋升工作和警衔晋升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容、警纪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党务、共青团、工会、妇女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全系统自动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统计、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制订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制定有关的管理规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基建投资;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信访、接待、保卫等工作。
宣传教育科
主要职责:制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镇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编写法制宣传和普法资料,组织普法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承担市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工作。
基层科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书和法律服务所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助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廉政教育、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内执法监察;对司法行政干警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接待、受理对本局及直属单位司法行政干警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审理;受理本级司法行政干警对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律师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律师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对律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和律师协会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监督律师办案质量,查处律师违纪、违规案件。负责组织执业律师、律师所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律师业务的统计工作。
公证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公证管理工作,对公证和公证协会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监督公证办证质量,查处公证违纪、违规案件。依照规定审批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公证证件;负责组织执业公证员、公证处的年审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公证业务的统计工作。
司法鉴定科
主要职责: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活动;核准和规范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及鉴定活动;负责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违法违纪及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