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台领导班子决定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全台的日常工作及有关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行政接待、外事工作和涉外交流合作活动的协调管理;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办、会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台绩效考核体系、奖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全台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后勤事务的协调管理。
(二)总编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总体规划、设置、编排,研究提出新闻宣传的指导思想,负责重大新闯宣传活动的策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动画片、专题片等购片计划、采购、审片、编排、调配等工作;承办台编审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组织管理广播电视各频道和广播电视报的新闻宣传、节目编排;承办广电学会的具体事务;负责各种广播电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应用。负责节目监听、监看和考核;负责收听收视率的分析汇总;负责节目评比、推荐、送评;监督、检查系统内媒体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信息工作。
(三)总工办。贯彻执行上级广电管理部门的指令、交办的业务;负责为台党组关于事业建设、产业开发提供决策咨询与参谋;负责研究拟定并实施广播电视技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重大技术设备的购置的前期论证及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日常设备殉置计划及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拟定;负责开展新技术发展调研;负责考核技术岗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业务督查,协调组织技术评奖;负责全台技术设备资产管理;负责本台及所属转播台安全优质播出的管理;负责对外技术事务联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台党总支会议的筹备、记录及会议决策决议的督查督办;负责台内信息的编辑与发行工作;负责调研工作;负责大事记的编撰及修志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各级党组织及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台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和人力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台机构编制、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工人考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辞退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内岗位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负责拟订人力资源的管理规划和培训|开发工作。
(五)计划财务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台制度,负责拟定本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广告发展和经营政策;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广告内容的审核、监看与监听;负责对本台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负责全台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的编制;负责固定资产、计划财务、物价税收的管理;负责资金筹集、融通及调度;负责成本核算及财务运作情况的分析和制度拟订;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负责对全台各项经费和管理费用支出的审核管理;负责财务月报、财务档案管理和统计年报编撰工作;负责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经办和劳动关系的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基建项目审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成本核算、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台制度,负责拟定本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广告发展和经营政策;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广告内容的审核、监看与监听;负责对本台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
(六)东营广播新闻频道。负责主办一套以新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有地方特色的广播综合节目;承担广播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广播新闻类、政法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省电台新闻通联供稿工作;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七)东营广播经济频道。负责主办一套以提供经济信息,关注民生为主要内容的、有地方特色的广播节目;负责广播经济类、生活类、社教类、科教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八)东营广播交通音乐频道。负责主办一套以文艺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有地方特色的广播节目;负责广播交通类、文艺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九)东营电视新闻综合频道。负责主办一套以新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有地方特色的电视综合节目;承担电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电视新闻类、政法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对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新闻通联供稿工作;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十)东营电视公共频道。负责主办一套以经济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电视节目;负责电视经济类、生活类、社教类、科教类、文艺类、体育类以及青少年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十一)东营电视文化旅游频道。负责电视文艺类、旅游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十二)东营网络广播电视台(黄河口网)。负责东营地区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新闻的发布;负责东营广播电视台广播和电视频道节目的网络直播及视频和音频节目的网络点播工作;建完iptv集成播控平台,互联网电视业务平台、手机集成播控平台,成为新一代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的综合制作、发布、传播平台。弥补传统广播电视传播不易保留、地域性限制等传播的不足,扩大传播范围,延伸广播电视台的影响力。
(十三)广播新闻部。负责新闻宣传计划的制订、新闻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台广播新闻类自办节目的采访、编辑、审查和编排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的交流和通联工作;负责对广播外宣传业务的指导与协调,制定外宣报道计划;负责向省台、中央台提供稿件,加大对外的新闻报道及统计工作;负责策划好对外宣传的推介工作。
(十四)电视新闻部。负责新闻宣传计划的制订、新闻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台电视新闻类自办节目的采访、编辑、审查和编排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的交流和通联工作;负责对电视外宣传业务的指导与协调,制定外宣报道计划;负责向省台、中央台提供稿件,加大对外的新闻报道及统计工作;负责策划好对外宣传的推介工作。
(十五)电视专题部。负责对电视专题片组织、策划、摄制与编辑工作,打造精品栏目;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
(十六)广播电视文艺中心。负责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策划、采制、播出;负责本频道的节目初排、包装和宣传推介;负责本频道节目创优、创新工作;组织承办大型文艺活动。
(十七)《行风热线》节目部。负责广播《行风热线》节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与市纪委纠风办、各上线单位和广大听众之间的沟通联络;负责《行风热线》栏目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负责《行风热线》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负责热线问题处理情况的电话回访工作,确保《行风热线》栏目安全正常播出。
(十八)广播电视外宣部。承担广播电视对海外(含港、澳、台)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外宣作品的策划、采制;负责对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通联供稿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外语类节目的策划、采制;负责本部门节目的创优、创新工作;承担与海外(含港、澳、台)广播电视媒体的合作、交流工作。
(十九)广播电视广告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广告节目设计、制作、发布和广告业务的统一经营;承揽广播电视广告业务;负责广播电视广告和经营类栏目的策划、制作;承担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负责本部门节目创优、创新工作;负责与广播电视广告客户的业务联系和协调。
(二十)广播播出部。负责本台广播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负责直播系统、后期制作系统、广播传输网的运营与维护。
(二十一)广播技术部。负责广播节目的安全优质的播出;负责广播直播室、制作室、播控机房、广播转播车的管理维护;负责广播技术创新和应用工作;负责广播录播、直播等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有关广播技术参数的采集、上报。
(二十二)电视技术部。负责电视设备的集中管理、维护与维修;负责摄、录、编设备采购、维护与维修;负责大型电视活动直播(录播)任务的顺利进行;负责电视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负责电视录制、播出所用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负责电视节目制作室、直播室、播控机房、电视转播车、大型演播厅的管理维护;负责电视技术创新和应用工作;负责电视录播、直播等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有关电视技术参数的采集、上报。
(二十三)电视播出部。负责本台电视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负责播出系统相关设备的运营与维护。
(二十四)广播电视发射台。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发射、传输工作;承担相关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承担本部门安全优质播出和安全生产任务;负责相关技术参数的采集、上报。
(二十五)电视节目制作部。负责对电视节目的制作与包装;负责《东营新闻联播》的后期制作以及其他栏目的后期制作;负责电视节目制作室、新闻演播室的管理维护;负责电视节目录制工作;负责本频道各类非经营性自办栏目的后期制作;负责本频道节目的创优、创新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