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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指导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

(二)综合指导科

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本部门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调查研究、经验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督查科(法规科)

负责督促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领导包案、“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和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相关法律诉讼事务。负责受理办理向市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科)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来信、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热线等方式反映的信访事项。承办并督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转送、交办、批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办信和网络信访工作。

(五)来访接待科

负责组织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上级信访部门和市本级走访及上访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制定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到北京、呼和浩特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市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来访接待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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