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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二)计划财务装备科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建、维修补助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费使用情况;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等物资装备。

(三)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全市法律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防城港市公证处)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协助组织全国司法考试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五)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核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资格;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科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管理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管理考核;承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法律援助科(防城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八)调处科(防城港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指导、督促全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案件,参与跨地区“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

(九)政治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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