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主要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处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
三、法治研究与督察室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建立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四、法规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交办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对重要事项开展专题研究,为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选聘、管理、使用、考核、评价等工作。
五、立法科(备案审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立法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社区矫正管理局(戒毒工作指导科、泸州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等工作。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所有以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上述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根据案件情况提出延期审理建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中止和恢复工作。向有关单位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负责当事人查阅卷宗。根据案情需要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或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拟订、呈报、制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结案文书,根据案件情况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的在线办理或录入工作,对行政复议结案文书进行网上公示。承办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应诉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所有以市级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上述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查,根据案件情况提出延期审理建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中止和恢复工作。向有关单位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负责当事人查阅卷宗。根据案情需要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或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拟订、呈报、制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结案文书,根据案件情况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的在线办理或录入工作,对行政复议结案文书进行网上公示。承办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应诉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三科
主要职责:指导、审核、办理省政府为复议机关,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以及行政复议监督案件。承办未经复议直接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文书的接收、答辩、证据提交、出庭等工作,根据应诉情况,制发行政应诉建议书。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案件,研究全市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监督案件。负责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换届等相关工作。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指导、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通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法治督查、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套制度。对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泸州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四、律师工作科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泸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主要职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审核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监督区县司法局行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承担司法厅行政审批初审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报批、颁证、档案建立使用、违纪违规处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六、科技信息与对外宣传科
主要职责: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电子政务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司法行政舆情管理。
十七、装备财务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管科)
主要职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政治部(警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下设干部人事科、组织培训科。
(一)干部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干部监督、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组织培训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扬奖励、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