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三)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和“148”法律服务热线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律师、公证组织及业务的对外合作和交流;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指导管理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垫江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五)社区矫正科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