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下设14个镇(街道)司法所:
大连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洗马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高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董公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高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泗渡镇司法所
板桥镇司法所
团泽镇司法所
松林镇司法所
芝麻镇司法所
沙湾镇司法所
毛石镇司法所
山盆镇司法所
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工作。
机构调整:将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调整为区司法局管理。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