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九)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四)指导内江辖区内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党的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