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车辆等装备。
(九)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