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内设4个综合管理机构、16个执法勤务机构、31个派出机构、3个监管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文件收发、核稿把关、编写简报、政务信息公开、公安调研、档案管理等工作。
2、政治处。
主要负责公安党建工作、教育培训、组织人事、编制、警员信息系统维护及管理、对外宣传、共青团工作、文职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警营文化等工作。
3、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主要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公安信访、绩效考核。
4、警务保障室。
主要负责装备、被装管理,监督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以及基建、房产、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1、警务督察大队。
主要负责各项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民警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等工作。
2、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
3、法制大队。
主要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丰都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及反恐怖等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负责各类刑事案件侦查、便衣侦查工作。
7、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
8、治安管理大队(挂丰都县爆炸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主要负责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内部安全保卫、环境资源保护;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治安防范及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9、特警大队。
主要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突;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10、情报信息大队。
主要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监控与管理。
12、校园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3、警卫处。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卫、保卫工作。
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查处工作。
15、禁毒大队(挂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对全县毒品案件侦查工作、剧毒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承担丰都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6、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负责负责受理、审核(批)、发放、归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含定居)申请;对全县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单位以及因私出国(境)组团旅行社出国(境)游证件申办活动的日常管理;对全县公安机关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及境外人员各类证件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对涉外单位的聘外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侦查涉外案(事)件,处置境外媒体非法采访事件,办理边控。
(三)派出所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全县共设31个派出所,其中,三合街道设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其余乡镇街道各设1个派出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