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统计局共设6个科(室)即:综合统计科、经济统计科、统计法制科、办公室、工业能源科、信息中心。各科室、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统计科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财政金融等服务业统计。
2、经济统计科
负责商业、旅馆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劳动工资统计。
3、统计法制科
负责统计执法、统计法制宣传、办理统计登记等。
4、办公室
协助领导协调政务,负责人事、财务、文秘、信息、档案、后勤保障等。
5、工业能源科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能源、建筑业、各类抽样专题小调查以及统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6、信息中心
负责数据信息化处理质量管理和信息设备的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