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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机构设置

1、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会务、服务及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局领导交办事项。

(2)负责起草、审核有关总结、报告、文件,以及局综合信息、电子政务信息、编撰财政年鉴等工作。

(3)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印信管理等工作。

(4)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文电处理协调、接待、车辆、文印、安全保卫、卫生、食堂、水电、环境、办公用品发放等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局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7)负责有关法制、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处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8)负责指导财会学会、珠算协会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内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为财政业务开展提供软件支撑和服务,并承担办公自动化设备硬件、软件的维护工作。

2、人事宣传教育监察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局人员队伍状况,拟定、实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机构设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拟定、人员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维护和统计工作;负责招录、调配、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工资福利、出国政审、事业单位和非编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等工作。

(3)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政务公开、普法、统战工作。

(4)负责行政效能建设、目标管理建设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受理全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和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

(6)负责办理党组、党支部日常事务,协助党组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并协助工会、共青团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局工作人员无偿献血、体检、疗休养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政监督科

主要任务是:

研究制定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财政资金运行的重要情况及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监督检查方面的建议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本机关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其职责如下:

(1)拟定全局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参与拟定财政法规、制度中有关财政监督的条款,协调与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组织协调有关科室依法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协调有关科室,参与财政局布置的全区性专项检查、全区性重大监督检查活动和区级大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区级预算草案的编制原则、制定依据等财政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

(5)对审计机关在财政财务审计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6)组织局内有关科室会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全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7)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局内业务科室岗位操作规范,建立财政局业务科室的内部控制制度。

(8)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局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9)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10)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预算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对中央和市级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2)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的总体方针,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负责汇编和批复,统一拟定和下达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会同各支出科室将部门预算按要求细化进行批复。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议,负责预算平衡工作。负责做好区与市财政体制结算工作,包括对上级政策的分析,以争取财力倾斜,负责年度两次财力的测算和结算工作。负责对财政的预算指标、预备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预算追加、追减的汇总、调整工作。

(3)负责指导镇级财政预算工作。负责对镇(开发区)财政体制工作,包括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的草拟,分析财政体制运行情况,配合全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区对镇转移支付工作。

(4)承担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有关预算事项,相关预算问题的说明材料及报告工作。

(5)负责对区级财政扶持政策的草拟和贯彻落实工作。

(6)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收入和办案补助费的管理工作。

(7)统计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8)负责预算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9)负责“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其他支出”的拨付、管理工作。

(10)负责土地批租费、镇级规费及有关的预算外地方基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11)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以更好、有效地开展财政政策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国库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贯彻执行预算会计制度及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

(2)负责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和拨付。

(3)汇总批复本区部门决算,编制本区财政总决算。

(4)统一管理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开户。

(5)研究和推进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重点内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6)负责对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和帐户核算工作。

(7)负责镇(开发区)预算总会计的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预算外资金专户、非税收入专户的管理和拨付

(9)负责车辆控购管理。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行政事业科

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提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经费定额建议。

(2)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综合预算,提出和制定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3)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管理,资金收支管理。

(4)追踪批准项目的效益考核。

(5)审核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门和单位支出预算收支计划的建议。

(6)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的运行情况,严控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

(7)负责对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辅导,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

(1)掌握社会保障的全区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编制本区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计划建议。

(3)有计划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经费的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4)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和检查。

(5)审核和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会计科

主要职责:

(1)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调查、研究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会计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2)组织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及时转发贯彻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做好宣传、检查工作。

(4)及时转发财政部、市财政局制定的会计核算制度及补充规定,做好宣传、检查上述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行政许可工作。

(6)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

(7)组织实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考核评定工作。

(8)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电算化工作,实施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备案工作。

(9)组织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10)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企财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国有及部分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

(2)负责粮食等政策性补贴的调研、分析,并提出预算意见。

(3)办理有关企业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

(4)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外商企业的财政登记及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企业技改贴息工作。

(7)负责与区国资办有关业务事项的协调工作。

(8)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审核。

(9)负责本区企业赴国外投资办厂的资金贴息扶持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负责提出所管辖单位预算支出经费定额建议,审核本区建设口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并定期对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分析。

(2)负责本区基本建设及城市维护项目的管理,追踪批准建设项目的效益考核。

(3)审批提出下一年度分管部门的单位支出预算及预算外收支计划的建议,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4)负责基建资金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决算的审核。

(5)负责分管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农业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掌握农业部门的全区基本情况,审核农口财政支出年度综合预算。

(2)定期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对农口财政支出的财务监督管理,做好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本系统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

(4)追踪批准项目的资金绩效评估。

(5)审核农口年度财务决算,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外收支计划的建议。

(6)负责对农口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

(7)做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国有资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根据国家和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及相关的费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统计、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等基础管理工作。

(4)、按核定权限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公有房产出租出借的统一拍租的具体实施。配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跨部门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5)、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6)、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加强有关部门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7)、负责汇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情况,向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13、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奉贤区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3)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组织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4)管理政府采购的有关信息,审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形式、方式及资金拨付,做好采购合同的备案。

(5)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和处理。

(6)负责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的抽取,安排特邀监督员参与开标活动。

(7)开展对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负责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理。

(8)负责编制年度集中采购目录草案。

(9)负责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奉贤区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财政所

(1)负责本区中小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信用担保工作及保后检查工作。

(2)负责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工作及各镇、开发区风险责任奖管理和结算工作。

(3)负责历年财政周转金清理工作。

(4)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工作,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月报表、年度决算编制工作,以及契税征收资料的整理归档。

(5)负责拟定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初步分配方案,监督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6)负责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农村合作医疗企业集体基金、农村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三金”的征收工作。

(7)驻各镇财政所农税专管员在区财政局和各镇(开发区)财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区财政局和各镇(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票据管理室

主要职责:

(1)做好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票据的供应工作。坚持票据的验旧供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对情节严重或屡纠屡犯的单位要停止供应票据,并责令限时整改。

(2)收费单位领用票据数量一般以1--3个月周转为限,再次领用时,必须将其收入缴人预算外专户管理后,方能再领用票据。

(3)对有罚没收入的单位,再次领用罚没收据时,必须将罚没款全额解入国库后,方可再次领用。

(4)监督基层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类票据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用、缴、销手续。经办人如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避免票据遗失的发生。按有关规定做好票据存根的收缴、销毁工作。

(5)本室内部做好每月各类票据的领用,收费金额,罚没收入的汇总报表,报局领导及有关科室参考。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收付中心

主要职责:

(1)在区财政局国库科指导下,负责制定财政资金集中收付实施的具体制度和操作细则,规范财政支出拨付程序;

(2)负责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收付制度及有关操作细则,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承担和办理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收付业务,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镇(开发区)机关人员的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预算单位归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

(3)负责核算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业务,负责定期与本局有关科室、国库代理银行、其他财政性资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及时汇总、分析、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情况和清算信息;

(4)负责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过程的监控,确保财政性资金收付安全、及时、准确,同时配合预算、国库等部门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

(5)负责奉贤区国库收付平台的日常运作,提出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对全区阳光财务业务信息进行监控、汇总;

(6)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与中心业务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17、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注册、调转等管理工作。

(2)负责会计人员信息库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私营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布置、汇总工作。

(4)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电算化考试、发证等工作。

(5)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6)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服务、会计咨询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财政扶持资金结算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财政扶持资金协调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2)政扶持政策对象的审查、审定工作;

(3)财政扶持资金的核准工作;

(4)财政扶持资金的统一(按季)直拨工作;

(5)财政扶持政策的宣传、指导各镇(开发区)财政扶持资金对象的数据录入工作;

(6)对各镇(开发区)执行财政扶持政策的考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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