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7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二)保留交通工会事业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三)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对全省民航业进行行业管理、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管理职责,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交通行业以上职责的组织实施。二是在全省民航建设和行业管理方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省铁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衔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国家铁路民航项目支持,组织协调铁路民航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省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的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管理省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资金及养护费、客货附加费、通行费支出管理的职责分工: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养护费、客货附加费、通行费支出管理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提出资金支出预算。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拨付。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