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群、行政事务、信息、应急、保密、机构编制、人事、后勤服务保障、外事接待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接访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
负责接待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承担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协调服务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受理、转送来访事项;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转送人民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负责每月信访情况通报工作;承担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三)办信科
负责转送、交办、督办人民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来信来电以及"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省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呈报和通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办理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办理,组织实施疑难信访事项的信访听证;指导县市、部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四)督查室
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统计分析工作;督促检查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承办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交办、督查督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我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人员的集中会商、劝返接领工作;拟订对县(市、区)和 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以及信访问题突出县(市、区)和部门的通报意见。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