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数字经济、大数 据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 织实施。
(二)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 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 目的管理。
(三) 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 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市的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共享、开放、 应用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 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促进大数据 的开发应用。
(四) 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数据资源 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网络与信 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五) 负责通信行业协调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及通 信行业的协调监督。
(六) 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政 务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七) 负责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 软件服务业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八) 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人才的规划、培训、引进和管理 机制;组织指导全市信息化、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发展建设的宣传 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建设 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市工信局的职责分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负 责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运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以及与大数据 管理有关的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保障工作;市工信局主要负责电 子信息制造产业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