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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 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 理、内部审计、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建、人事管 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老干部 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 数据资源科

统筹全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拟订大 数据资源管理相关配套细则;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 体系,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工作;负 责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等跨地域、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 设和管理,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 和业务协同;组织推动全市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建设和应 用;负责拟订大数据安全规范体系,研究解决大数据发展中网络 安全、信息保密等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评测工 作,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

(三) 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信息 化、数字经济、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信息化、数 字经济、大数据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承担按照规定权限审 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信息化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负责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全市电子政务 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建设、 管理,统筹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负责推动全市政务部门 和企业上云工作;负责拟订电子政务建设相关制度;组织电子政 务工程绩效评估和安全风险测评;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 障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 软件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 展;承担数字经济和大数据重点项目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 监测分析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 的重大问题;负责产业人才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 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全市信息 化、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发展建设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承 担市信息化暨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通信运营商有关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及通信行 业的协调监督;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和市通信 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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