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公安分局内设10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个选设机构、8个派出所和1个监管场所, 共23个正科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执法勤务机构下设科、所、中队,为副科级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10个:
1、指挥室(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防控体系、指挥系统建设;负责 “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和求助的受理;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先期指挥调度;负责分局新闻发布和舆情导 控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全区治安关卡建设及曰常工作 指导;负责全区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负责全局情报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工作;负责分局重要会议的 会务工作;负责科技强警、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 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挂刑事科学技术室、禁毒大队牌子,下设5个中队)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工作等。
(1)一中队(情报信息):负责警务平台刑侦模块的案件信息质量审核;及时主动地开展预警分析及串并案工作;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勘查及相关鉴定工作。
(2)二中队(办案):负责全区批逮案件的办理。
(3)三中队(淳溪):负责淳溪镇、水上派出所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全区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全 区涉毒案件;负责全区剧毒化学品及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等。
(4)四中队(山区):负责桠溪、东坝、漆桥、固城镇辖区的刑事案件侦查。
(5)五中队(圩区):负责阳江、砖墙、古柏镇辖区的刑事案件侦查。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2个中队):
负责全区经济犯罪的防范和侦查工作,组织侦破跨区域经济案件。
(1)一中队(情报信息):负责涉嫌单位(人员)信息的采集;负责经济犯罪信息的收集、预警分析,负责大队各类台帐的建立和保管以及接待报警等工作。
(2)二中队(侦查):负责全区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侦查、审查和移诉工作;负责全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罪的侦查、审查和移诉工作。
5、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下设4个科室、8个中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政秘科:负责文秘、考核、后勤、法制等事务。
(2)事故处理科: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的方案、措施供领导决策。
(3)秩序管理科:负责路政管理、审核交通违章和治安案件的处罚;负责停车场点和交通设施的管理。
(4)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区机动车辆及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5)交警中队(淳溪、古柏、双牌石、固城、东坝、桠溪、阳江、砖墙8个中队):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负责全区治安卡口查控堵截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品监管大队牌子,下设2个中队)
负责治安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 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1)一中队(综合监管):监管全区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 物品,负责全区社会公共安全和行业场所治安管理,负责全区犬类管理工作。
(2)二中队(办案):组织、指导、监督,直接承办治安部门受理、管辖的刑事案件。
7、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基础信息和情报信息的采集和掌握,预防和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监督指导机关、团 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护卫队伍建设;负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审批。
8、人口管理大队(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
负责全区人口管理工作;指导户籍登记、迁移以及边境通行证签发和居民身份证发放、管理;协助门(楼)牌编制管理;指导小区警务工作的开展;协调指导和实施对涉稳重点人员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涉稳重点人员的动态情况分析;负责全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来宁境外人员签证(签注)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对辖区常住境外人员、侨民的日常管理;搜集和归口掌握全区涉外情报信息。
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组织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开展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
10、巡特警大队
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的攻坚、突击任务;参与处置恐怖犯罪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重大治 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巡逻勤务任务及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二)综合管理机构3个:
1、政治工作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及全区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负责分局党建、工、青、妇等日常工作。
2、法制大队
拟定或审核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后勤、警务保障和经费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被装管理工作。
(三)选设机构1个:
1、水上警察大队(加挂水上派出所牌子)
负责全区水上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水上违法犯罪活 动;管理各类船舶,负责船舶登记、发放船舶户口簿、船户牌和船民证。
(四)派出所及监管场所9个
1、派出机构8个(淳溪派出所、古柏派出所、阳江派出所、双牌石派出所、东坝派出所、桠溪派出所、固城派出所、砖墙派出所)。
负责辖区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对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和小区警务建设;指导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元元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等。
2、监管场所1个
高淳区看守所(挂高淳区拘留所、高淳分局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对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各类犯罪嫌疑人和司法拘留、治安、行政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暴狱、行凶、脱逃、自杀等事故;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政策法制和前途教育,组织开展狱中政治攻势,督促认罪伏法,坦白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已判处刑罚的罪犯押送投改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与警务督察大队、审计科、信访室合署,承担警务督察工作、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审计工作、公安信访工作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